GRI 306 廚餘揭露指南:餐飲與場域廚餘如何轉成 ESG 報告數據

依 GRI 306:2020 廢棄物揭露架構,從場域源頭記錄到可稽核的 ESG 報告資料

餐飲業者、飯店、醫院、團膳、企業員工餐廳在撰寫 ESG 報告書時,常遇到一個共同問題:依 GRI 306:2020 揭露架構需要報廢棄物數據,但場域端的食物廢棄物從沒被系統化記錄過。報告書欄位空著、估算依據薄弱、外部查驗時無法回溯到原始紀錄。本文以 GRI 306:2020 為框架,說明場域廚餘數據應該如何記錄、如何對應到揭露項目、如何成為可追蹤、可稽核的報告資料。

立場聲明:本文不主張企業依法必須單獨申報廚餘數據;本文討論的是,在企業採用 GRI 306 進行廢棄物揭露,且食物廢棄物或廚餘屬重大主題時,如何建立可追蹤、可稽核的源頭數據。

一、GRI 306:2020 的揭露邏輯

GRI 306:2020 由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(GRI) 發布,是國際上廣泛使用的自願性廢棄物揭露準則,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適用於組織之永續報告 [1]。其揭露邏輯分為兩個層次:管理方式揭露,以及主題特定揭露。

1.1 兩類揭露項目共五項

GRI 306:2020 共包含五個揭露項目,前兩項屬管理方式揭露,後三項屬主題特定揭露 [1] [2]:

揭露編號項目名稱類別
306-1廢棄物產生與重大廢棄物相關衝擊管理方式揭露
306-2重大廢棄物相關衝擊之管理管理方式揭露
306-3已產生廢棄物 (Waste generated)主題特定揭露
306-4轉移處置之廢棄物 (Waste diverted from disposal)主題特定揭露
306-5直接處置之廢棄物 (Waste directed to disposal)主題特定揭露

1.2 重大主題判定是前提

依 GRI 標準的使用邏輯,組織需先依 GRI 3:2021 判定哪些主題屬於重大主題;若廢棄物被判定為重大主題,才需依 GRI 306 進行揭露 [1]。對餐飲、飯店、團膳、醫院附設餐廳與企業員工餐廳等場域而言,食物廢棄物通常是日常營運中具可量化、可管理特性的廢棄物流之一。若企業在重大性評估中將廢棄物列為重大主題,食物廢棄物與廚餘便可能成為 GRI 306 揭露時需要被追蹤與說明的資料項目。

1.3 揭露所附資料來源也要說明

GRI 306:2020 在 306-4 的指引中明確指出,組織應說明數據是「直接量測」或來自「外部文件 (例如清運業者的廢棄物轉移單據、外部保證、廢棄物資料的稽核紀錄)」[1]。換句話說,GRI 不只看數字,也看數字怎麼來。源頭資料的可追溯性,是揭露品質的核心。

二、場域端為什麼會遇到食物廢棄物數據缺口

過去餐飲場域的廚餘多半委外給清運業者,業者開立的單據通常只記載「廚餘總重」與「清運日期」,不會回到場域內部告訴你:這批廚餘是從哪一個產線、哪一個時段、哪一道菜產生的;也不會分類為可堆肥或不可堆肥;更不會與處理方式 (堆肥、生質能、養豬、焚化、掩埋) 一一對應。當企業要把這些資料填進 GRI 306-3、306-4、306-5 的揭露表格時,就會出現幾種常見的數據缺口。

2.1 來源場域無法切分

若同一棟建築有員工餐廳、咖啡吧、會議茶水間,清運業者只會給一張總重單據。GRI 306-3 要求揭露「組織活動產生的廢棄物」,在多營運單位的情境下,組織需自行切分各場域的產出比例。若缺乏源頭量測,企業通常只能以清運單據、營運比例或人次進行估算。估算並非不可使用,但需要清楚揭露計算方法、假設條件與資料限制;若缺乏原始紀錄支持,外部查驗時的可信度與可回溯性會受到限制。

2.2 組成分類無法支撐

GRI 306-3 鼓勵組織揭露廢棄物的組成 (composition)。對食物廢棄物而言,常見的組成分類包含可堆肥廢棄物與不可堆肥廢棄物 (例如包含包裝材、骨頭、油脂等較難堆肥的部分)。若場域沒有在源頭做分類記錄,組成欄位只能空白或合併揭露。

2.3 處理方式與處置流向無法對應

GRI 306-4 要求揭露轉移處置之廢棄物 (例如再利用、回收、堆肥、能源回收),306-5 要求揭露直接處置之廢棄物 (例如焚化、掩埋)。場域端若僅有「廚餘總重」單據,無法告訴 ESG 報告編製者:其中多少進入堆肥、多少進入生質能、多少進入焚化爐。GRI 306-4 與 306-5 的揭露表格因此無法填到應有的細緻度。

2.4 資料來源無法追溯

進行第三方查驗或內部稽核時,查驗人員通常會關注資料來源、計算依據與可回溯性。若場域端缺乏源頭量測或原始紀錄,組織多半只能提供清運業者單據與內部估算說明,這會限制廢棄物揭露資料的可信度與可追溯性。

三、廚餘數據如何從源頭記錄轉成 ESG 報告可使用的資料

要讓場域廚餘數據能對應 GRI 306 揭露,並通過外部查驗,源頭記錄至少要涵蓋以下欄位。

3.1 場域廚餘數據的最小欄位類型

要讓場域廚餘數據對應到 GRI 306 的揭露項目,源頭紀錄至少應涵蓋以下類型的欄位:

3.2 從原始紀錄到 GRI 揭露表格的計算層

源頭資料只是第一層。要轉成 ESG 報告可用的揭露資料,還需要計算層處理:時段彙整、跨場域加總、依 GRI 306-3 的組成分類重新切分、依 306-4 與 306-5 的處置路徑歸類、與報告期間 (Reporting Period) 對齊。這層通常以雲端平台執行,並需保留每一筆原始紀錄供外部查驗時調閱。

3.3 報告輸出層

最後一層是把計算結果輸出為可附在客戶 ESG 報告書內的揭露章節。輸出格式至少包含:符合 GRI 306-3、306-4、306-5 揭露要求的資料表格;資料邊界說明 (covered scope);資料品質說明 (來源、計算方式、限制);以及供外部查驗使用的原始紀錄索引。

四、邦富雅在這條數據鏈上的位置

邦富雅有限公司是花蓮在地的 ESG 數據服務公司,專門處理場域食物廢棄物的源頭數據缺口問題。邦富雅補上的不是堆肥設備,也不是清運合約,而是上述三層當中,場域內部本來無法產出的部分。

4.1 不是賣堆肥機,是補數據鏈缺口

邦富雅的服務範圍包含:場域量測與紀錄設計 (重量紀錄、來源場域標籤、組成分類與處理流向追蹤)、雲端平台資料儲存與計算、可附在客戶 ESG 報告書內的廢棄物揭露章節輸出。客戶若已有委外清運合約、堆肥設備或既有 ESG 顧問,邦富雅補的是「場域到報告之間」的數據鏈,不取代既有的設備或顧問關係。

4.2 服務對象

餐廳、咖啡館、飯店、醫院附設餐廳、學校與企業員工餐廳、團膳業者,以及前述場域的母公司、永續顧問、ESG 報告書編製單位。邦富雅的數據可直接整合進客戶既有的 GRI 報告章節。

4.3 與政策端的銜接

台灣廚餘養豬政策已進入轉型期,2026 年為一年轉型緩衝期,2027 年起全面轉型飼料養豬 [3]。依行政院與環境部相關說明,中長期廚餘去化方向將朝堆肥化、能源化、黑水虻等再利用方式規劃 [4]。對企業而言,廚餘流向改變後,GRI 306-4 與 306-5 中關於轉移處置與直接處置的分類,也需要更清楚的資料追蹤。邦富雅的數據鏈設計可隨處置路徑變更同步更新,讓客戶 ESG 報告書中的廢棄物章節維持資料連續性。政策面細節於另一篇文章詳述,見〈2026–2027 廚餘去化轉型:企業食物廢棄物數據如何銜接 ESG 報告書〉(撰寫中)。

4.4 通用說明與專案導入的差異

本文提供的是 GRI 306 與食物廢棄物資料建置的通用說明。實際場域導入時,仍需依據企業營運邊界、廚餘來源、處理流向、既有清運合約與報告書揭露範圍,建立客製化的資料流程、欄位設計與查核紀錄。邦富雅之場域導入方法、資料模型與報告輸出格式,將依合作專案另行規劃。

五、常見問題

Q1. GRI 306 是強制揭露法規嗎?

不是。GRI 306:2020 是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發布的自願性永續報告揭露架構,不是法律。本文不主張企業依法必須單獨申報廚餘數據;本文討論的是,在企業採用 GRI 306 進行廢棄物揭露,且食物廢棄物或廚餘屬重大主題時,如何建立可追蹤、可稽核的源頭數據。

Q2. GRI 306:2020 包含哪些揭露項目?

GRI 306:2020 共有五個揭露項目。管理方式揭露包含 306-1 廢棄物產生與重大廢棄物相關衝擊、306-2 重大廢棄物相關衝擊之管理。主題特定揭露包含 306-3 已產生廢棄物、306-4 轉移處置之廢棄物、306-5 直接處置之廢棄物 [1]。

Q3. 餐飲業如何決定廚餘是否屬於 GRI 重大主題?

依 GRI 3:2021 重大主題判定流程,組織需評估其活動、產品、服務對經濟、環境及人群的實際與潛在衝擊。對餐飲、飯店、團膳、醫院附設餐廳與企業員工餐廳等場域而言,食物廢棄物通常是日常營運中具可量化、可管理特性的廢棄物流之一。若企業在重大性評估中將廢棄物列為重大主題,食物廢棄物與廚餘便可能成為 GRI 306 揭露時需要被追蹤與說明的資料項目。

Q4. 場域廚餘要記錄哪些欄位才能對應 GRI 306?

至少包含:產生時間、來源場域、重量、組成分類 (可堆肥或不可堆肥)、處理方式、處理機構、轉移處置或直接處置之分類、資料來源 (直接量測、感測器自動記錄或外部單據)。其中組成、處理方式、轉移處置分類是 GRI 306-3、306-4、306-5 揭露的最低需求。實際場域導入時的欄位設計與紀錄流程,需依企業營運邊界與報告書揭露範圍另行規劃。

Q5. 邦富雅提供的是堆肥機嗎?

邦富雅的核心服務不是販售堆肥機,而是建立食物廢棄物的 ESG 數據鏈。服務範圍涵蓋:場域源頭數據記錄、雲端平台、計算邏輯、可附在客戶 ESG 報告書內的廢棄物揭露章節輸出。若場域需要堆肥設備或處理設備,邦富雅可依場域條件協助整合既有設備、合作設備商或清運流程,但服務重點仍是源頭紀錄、數據整理與報告輸出。

需要建立場域廚餘 ESG 數據?

邦富雅可協助餐飲、飯店、醫院、團膳與企業員工餐廳,盤點現有廚餘來源、處理流向與 GRI 306 揭露需求,建立可追蹤、可稽核的食物廢棄物數據架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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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來源

  1.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. GRI 306: Waste 2020. Effective date: 1 January 2022. https://www.globalreporting.org/publications/documents/english/gri-306-waste-2020/
  2.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. Topic Standard for Waste (GRI 306). https://www.globalreporting.org/standards/standards-development/topic-standard-for-waste-gri-306/
  3. 行政院。〈廚餘養豬政策調整〉。2025 年 12 月 4 日院會。https://www.ey.gov.tw/Page/448DE008087A1971/49acb8a7-d219-4e26-bdb2-283c7692f0bf
  4. 環境資訊中心 (依環境部資料整理)。〈2028 年廚餘零焚化 堆肥、生質能翻數倍 一張圖看懂廚餘去化路徑〉。https://e-info.org.tw/node/242639